备注: 12岁以下小孩不占床+600元/人,占床+800元/人,12岁以上-18岁以下小孩必须占床。
签证所需资料:
1、护照原件(有效期7个月以上,有足够的空白页);2、半年内白底2寸彩照一张。
小费: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多数酒店与餐厅,因为帐单上已附加一项10%的服务费,所以不必给小费。若帐单上注明要另付服务费(service charge),可付约10%的小费。旅客对饭店服务员、行李搬运工,可酌情给一点小费。对饭店门卫、计程车司机可不必给小费。
特别说明:
1、境外住宿为双人标准间,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的导游有权采取加床或拆分夫妻来处理。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任何非官方网站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标准,都属于该网站自己的评估标准,不代表该酒店的真实档次和星级。行程内提供的酒店信息仅供参考,最终入住酒店有可能受当地接待及预订情况限制有所调整。
2、如因游客证件不足七个月有效期导致的无法正常出行或拒签所产生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4、患病及孕妇不得参团(如有市级医院证明无恙,也需本人亲自填写免责书,因中国边防,飞机,泰国入境移民大厅有可能拒绝孕妇参团),60岁及以上老人建议由亲属陪同,70岁及以上的老人需有直系亲属的陪同并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报名,并且在报名过程中需同旅行社签订免责责任书。如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应在报名前事先明确告之我公司。
5、此行程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境外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个别客人因突发事故或疾病、人身伤害、客人滞留、财产损失、物品遗失等影响行程、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游客应将增加费用交付旅行社。
6、游客应配合领队完成旅游行程,如在旅游期间出现纠纷或者我公司违约时,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适当补救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有权要求旅游者予以配合处理,游客不得以拒绝入住酒店、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扩大影响,不得就此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应配合旅行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7、旅游者如为团体及单位的性质,合同签约人有义务将合同及旅游行程安排、标准及要求等事项提前告知其同行参团人员,所签合同及其附件条款均适用于该团体所有出行人员。
8、旅行途中请游客认真听从导游的讲解及行程安排,配合领队及司机的工作。游客应根据旅行社提供的出团通知及须知准备相应出行物品,并提前查看境外温度,依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准备衣物,并携带常备药品(晕车药、感冒药、创可贴、消炎药、止泻药及个人常用药品等)。
9、旅游巴车上导游可能会推荐纪念品,客人自愿购买。
10、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者不得脱团,如擅自脱团、离团、滞留等,旅行社将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旅游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