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须知:
1、报价均以两人或三四人共住一间舱房,每人船票以及岸上观光打包价,如不参加我社岸上观光,需缴纳相应罚金600/人;
2、航程中的靠岸及离岸时间仅供参考,以游轮公司最终确认为准;靠岸和离岸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及其它客观情
况而进行合理的调整;
3、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遇台风等),游轮公司有权改变行程及缩短景点游览时间,所产生的损失我公司及游轮公司概
不负责;
4、客人需具备六个月以上有效期护照。
5、建议随身携带国际信用卡(船上用)、美元现金(船上和岸上用)、少量当地货币(岸上用)
6、以上船票,一旦付款确认,则不能改期、退票、改签、更名。
7、我社有权根据团体实际抵港港口和游轮离港的时间,调整旅客岸上观光行程的权利,敬请谅解。
重要条款:
1. 皇家加勒比游轮规定,将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24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未
超过24周的孕妇报名此行程,请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
2. 皇家加勒比规定,21周岁以下的乘客为未成年人。若未成年人不随其父母一起登船出行,必须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法律效应的父母与其子女的关系公证书(中英文对照);
2)父母护照复印件(有照片姓名的那页);
3)其父母必须填写“授权声明信”。请打印该附件并签字携带;
4)父母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5)未成年人的出生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文件请未成年游客随身携带,办理登船手续时必须出示,否则船方可能拒绝该人登船。
3. 每位乘客必须占床,儿童价格与成人相同。二人以上入住一间三/四人房时,请务必在预订的附加产品中选择第三/第四
人价格可选项。
4. 推荐行程内容及游轮抵离时间仅供参考,请以给您的确认通知为准。
5. 在航程期间,游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或改变行程。
6. 游轮公司在启航前由于包船等原因取消行程,我司将全额退还团款,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 请按照确认船票上的时间准时登船。若乘客误船,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 皇家加勒比游轮规定,乘坐游轮旅行的婴儿必须在游轮启航第一天时至少满6个月。
9. 我社赠送的旅游项目,如因航线更改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完成,概不退费,敬请谅解。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因客观实际情况会发生变化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三、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四、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旅游出发前,旅行社将向旅游者发送“出团通知”,该“出团通知”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该“出团通知”中的行程安排与本“旅游行程”中“行程介绍”不符的,以“出团通知”为准。
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
一、 行前解约风险提醒:
1.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约的,将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旅游者还需要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请旅游者详细阅读合同相关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出行可行性。
2.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
二、 人身财产安全警示:
1.确保身体健康:确认自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2.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和饮料。
3.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防高原反应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4.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忌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帮助。
5.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骑马/热气球/快艇等高空、高速、水上、水下高风险活动,更具危险性,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建议另购特定保险。
6.防范水上风险:水上游览或活动,应加倍注意安全,不可擅自下水或单独前往深水区或危险水域,应听从指挥和合理劝阻。
7.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行驶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主要是坚果类),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8.保管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里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9.携带旅行票证: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妥善保管或由领队、导游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10.保持通讯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
11.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三、 第三方责任告知:
1.航次问题提醒:旅行社对航次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船务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说明:非旅行社行程中安排的购物、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