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管控破坏景区文物行为
浏览数:184 添加时间:2020/4/14 9:43:48
延庆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文物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不可再造的文化命脉,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呼吁所有景区积极参与,推动构建文物保护共同体,将破坏文物等不文明旅游行为“拒之门外”。希望广大游客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文明旅游,共同保护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
据介绍,联合惩戒办法惩治对象包括对A级景区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此外,因监护人监护责任缺失或存在过错导致发生破坏文物行为的,监护人也将被联合惩戒。
从北京市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近日,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延庆区等级景区破坏文物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联合惩戒办法),八达岭长城、龙庆峡风景区、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区内12家A级景区将共同实施联合惩戒。该办法自4月13日起正式实施。联合惩戒办法规定,延庆区有文物的A级景区须根据管理权限,严格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制定实施破坏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和“黑名单”制度。按照“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原则,全区所有A级景区都纳入破坏文物行为的联合惩戒范围。一旦一个景区将破坏文物行为人列入“黑名单”,在惩戒期限内,其他A级景区一律不予接待。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惩戒“黑名单”,并向全区A级景区通报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